{{ $t('FEZ001') }} 註冊組幹事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申請資格]
1.申請資格:
(1)自申請日前已連續二年繳交會費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2)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團體會員(限各地區腦性麻痺協會),並為該團體之會員或會員子女,且就讀大專校院(不含博碩士生)、高中職,具有國內公私立或已立案學籍之腦性麻痺學生。
(3)特殊教育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四次為限。特殊教育學生就讀高中職,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者,就學期間以申領三次為限。
2、獎助條件:
(1)高中職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2)大專校院組:含應屆畢業生,其前一學年課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相對等級),且無任何懲處紀錄者。
[備註]:詳細辦法及其他資訊請至協會網站查詢: https://reurl.cc/nvXL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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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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