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 | 檢送114學年度新竹市推動雙語教育績優學校與個人獎勵辦法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市2030推動雙語教育短中長程計畫辦理。 |
二、 | 為推動雙語教育,提升本市學生之語言能力,並鼓勵教育人員投入雙語教學實踐,辦理「新竹市雙語教育標章」認證,依113學年度各校推動成效進行審查,標章有效期限為一年,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
三、 | 標章方案類別: |
(一) | 雙語領航學校(以下任一選項符合即可申請): |
1、 | 三年級、四年級全年級固定實施雙語教學(數學、自然、社會或其他領域課程)任一以上課程,並且向下延伸至二年級或向上至五年級或六年級全年級(共3個以上年級)實施。若該年級只有一個班,則需實施兩個領域以上且兩個年級以上。 |
2、 | 110~113學年度申請國教署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確實辦理並且具備成效。 |
(二) | 雙語掌舵學校(以下任一選項符合即可申請): |
1、 | 三年級加上二年級或四年級,共兩個年級固定實施雙語教學(數學、自然、社會或其他領域課程)任一以上課程;若該年級只有一個班,則需實施兩個領域以上或兩個年級以上。 |
2、 | 113學年度申請國教署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確實辦理並且具備成效。 |
(三) | 雙語啟航學校(以下任一選項符合即可申請): |
1、 | 至少二個班級固定實施雙語教學(數學、自然、社會或其他領域課程)任一以上課程。 |
2、 | 為114學年度新申請國教署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學校。 |
(四) | 雙語揚帆學校:任何領域課程實施雙語課程且辦理至少一次全校性雙語活動。 |
四、 | 申辦期程:114年7月15日前向本府提送申請表及證明資料。 |
五、 | 倘有疑問請洽英資中心吳志榮老師,電話:5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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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747-04-27
{{ $t('FEZ014')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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