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幹事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期間] 114年9月8日至10月9日止
[申請資格]
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
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
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
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
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其他相關規定請詳見附加檔獎助要點)
[獎學金類別]
1.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2.生活津貼。
3.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
[備註]
本獎學金申請資料須由學校初審合格後,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核章造冊
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本校初審合格後核章造冊彙辦;
若有符合資格之學生,請與10月1日前洽詢註冊組,以便彙整列冊。
補助案相關詳細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官網
「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下載
(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0&s=107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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