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辦理「115學年度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動計畫」徵件申請說明會,分為北中南東4場次。
各校申請旨案計畫請函送本府審核彙整後,再由本府函送文資局辦理,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自補助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二)補助對象:全國各級學校。
(三)經費及件數:以學校名義申請,文資局最高補助每校新臺幣(以下同)16萬元(即本市每案計畫可申請總經費為20萬元,包含中央補助16萬元及市款自籌4萬元)。
檢附旨揭計畫徵件簡章、補助要點、指引手冊、授權書等相關資料等各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26-03-02
{{ $t('FEZ014') }}2026-04-01|
{{ $t('FEZ004') }}2026-03-02|
{{ $t('FEZ00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