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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重要提醒【轉知高三考生】
為利考生預先瞭解並熟悉網路上傳(勾選)審查資料之操作介面及作業流程,本會特於4月10日至4月15日開放測試版供考生實作演練及檢視第1至第4學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因目前市面上文件編輯軟體種類眾多,當製作資料使用到特殊字型或版型轉成PDF後,在不同設備或瀏覽器開啟時可能會出現無法支援特殊字元或圖形等情況,導致內容顯示不完整(例如文字缺漏或版面跑掉等)。請協助提醒學生,在上傳檔案後務必點選放大鏡圖示,仔細檢查內容是否正確且完整,以確保檔案呈現正常,並輔導學生踴躍儘早測試熟悉操作介面及流程,以維護自身權益。
重重要提醒:
1. 申請入學網站業已公告「審查資料上傳作業操作說明及影音教學檔」,可自行下載運用或轉知學生上網觀看,並輔導其完成上傳作業。
2. 為使考生瞭解各大學第二階段甄試審查資料準備方向與內容,考生可於本會申請入學網站「審查資料準備指引」專區,連結至各大學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3. 考生若為114學年度各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測試版期間(115年4月10日至115年4月15日),登入後可檢視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1至第4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正式版期間(115年4月30日至115年5月6日),登入後可檢視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1至第6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4. 本測試系統僅供考生測試及提前檢視並核對歷程資料是否正確,故考生於測試版所上傳(勾選)之審查資料不列入正式資料。嗣後,考生仍須依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及時程,完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繳費、報名及審查資料上傳作業。
※測試期間,系統內所有校系一經確認即不得再進行測試。
5. 應屆畢業考生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1至第4學期之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之檔案資料有誤,應於115年4月16日中午12時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反映,未依限反映者,日後不得再提出異議。
6. 就讀學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後,應儘速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明定「收訖明細」之規範,於三日內查明,若確實為不可歸責於考生之疏失,須依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主管權責單位規定辦理更正,以維護學生甄試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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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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