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148號函辦理。
二、 開放申請辦理項目如下:
(一) 培訓教學人員及提升教學專業素養(子計畫1):鼓勵現職教師及教學支援老師成立各語別(台語、客語、原民語、手語)之本土語文教學人員跨校社群。
(二) 擴大學生本土語文多元學習機會(子計畫2):
1、 鼓勵學生參加各語別之國家語言能力認證培訓研習及獎勵計畫,開放於各校申請辦理。
2、 辦理學生相關多元學習活動:
(1) 補助每校邀請本土相關產業業師到校開設課程。
(2) 補助每校參訪館所。
(3) 補助每校邀請傳統藝文團體到校展演等多元學習活動。
(三) 提供本土語文教學人員支持措施(子計畫3):本土語文教學資格人員協助指導學生參與相關語文競賽活動之補助計畫。
三、 欲申請旨案各計畫之學校,請於115年3月6日(五) 前提交實施計畫至雲端(網址:https://forms.gle/d6hP1UDeTh1HEQXL6)並填寫資料予以彙整,由本土教育推動小組共同審查,待審核通過後函文通知各校。
四、 檢附計畫申辦事項說明及撰寫計畫空白表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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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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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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