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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t('FEZ001') }} 註冊組幹事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期間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彙整列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函報本府教育處(學輔校安科)彙辦;

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若有符合資格之學生,請與9月16日前洽詢註冊組,以便彙整列冊。

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嘉義市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y.edu.tw)/各式表單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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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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