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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

桃園市清寒優秀等5項獎學金

{{ $t('FEZ001') }} 註冊組幹事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日期] 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0日止

 

[注意事項]

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
由本校統一造冊彙辦;
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有意申請之學生,請於11月4日前將資料交至註冊組,以便彙整列冊。

 

[申請方式]

由申請學生至「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tycwww.ddns.net/)」建立帳戶
(系統訂於113年10月1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線上申請。
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
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申請書》(需由系統下載列印,非截取畫面)務必正確。


各類附繳文件若有繳交者,
請自我檢核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
並於線上列印申請書表
(非由表單下載列印,視為未完成線上申請,不予審查)。
表件如為影本應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

持申請書(附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
1、必繳文件:
(1)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

113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3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2)前學年度成績單


2、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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