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註冊組幹事
{{ $t('FEZ002') }} 教務處|
[申請期間]:自114年8月15日止
[申請資格]:設籍新竹市之低收入戶家庭應屆考取國內大學之學生,且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者
[申請方式]:
大學放榜後學生備齊申請書、低收入戶證明、高三上下學期成績單與大學入學成績等證明文件,
於114年8月4日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再由本校彙整後送交基金會申請。
[備註]:
獎助人數全國每學年1至2名,金額10萬元,共獎助四年(特殊較常修業年限科系不再此限)
第一學年須採計高三學業(平均75以上)與申請大學入學成績,
第二學年起採計前一學年成績。
獲獎助者應親自出席領獎,因故無法出席者由親人代為領取。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3-18|
{{ $t('FEZ005') }}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