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幹事
{{ $t('FEZ002') }}教務處|
申請期間至115年3月15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本項獎學金申請需由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
彙整列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函報彙辦;
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等)概不受理。
若有符合資格之學生,請與2月26日前洽詢註冊組幹事,以便彙整列冊。
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申請書請逕至嘉義市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cy.edu.tw)/各式表單下載使用。
{{ $t('FEZ012') }}
{{ $t('FEZ003') }}2026-02-09
{{ $t('FEZ014') }}2027-03-31|
{{ $t('FEZ004') }}2026-02-09|
{{ $t('FEZ00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