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資源網絡組
{{ $t('FEZ002') }} 輔導處|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九條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本校112年度家庭教育專業成長4小時(採計時間:111年12月1日至今),輔導處已於112年8月25日辦理家庭教育研習3小時實體研習,另外加上1小時教學研究會之研討紀錄,如老師未達4小時,請依照以下流程補足時數後上傳。
1.先查詢新竹市研習護照或全國教師進修網查詢,上述採計時間內是否有參加其他研習,名稱包含"家庭"、"親職"、"親子"等與家庭教育直接相關的研習,可以納入家庭教育專業成長4小時,請研習紀錄截圖上傳(注意截圖需要截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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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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