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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功高中輔導處

公告訊息

【轉知】檢送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彙編「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下稱本指引)」,請貴單位於辦理活動時,優先將無障礙需求(如無障礙動線規劃、接駁車及視聽障者所需服務納入規劃),以保障不同需求之民眾平等參與活動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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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市議會114年1月17日竹市議議字第11403000008號函 (廖子齊議員第11屆第13次臨時會第4次會議提案)辦理(附件1)。
二、查本指引(下載連結:https://reurl.cc/86mZ67)本府社會處業以113年10月16日府社障字第1130168181號函(諒達)提供貴單位參用在案。
三、另針對於本市辦理1,000人以上之大型活動,本府社會處亦參考前述指引中「各級機關辦理各項活動設置無障礙設施及服務檢核表」,將無障礙服務措施列入本市大型群聚活動檢核表(附件2第19-20頁),請貴單位辦理活動時依檢核表內容規劃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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