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 依據行政院115年9月11日院授人培字第1153028556號函辦理(併附原函)。
二、 為持續推動並鼓勵同仁考取「公務AI共通核心能力認證」,請各機關視預算經費運用情形衡酌補助報名費、給予公假應考,並適時運用多元管道,例如於公開場合、訓練課程、機關內部網站或電子郵件公告等方式宣導。
三、 旨揭認證相關資訊業放置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AI公務人才發展辦公室專區」,請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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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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