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0100494號函辦理。
二、 鼓勵本市輔導員(名單如附件3)報名,本府同意公假(課務派代)登記。報名參與之輔導員須全程實際參與課程,因故無法參與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且輔導員參與研習情形,應列入輔導員年度考核事項;倘未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或無法配合課程規定者,本署後續規劃辦理之輔導員培訓課程得不受理該員報名。
三、 旨案課程研習資訊如下:
(一) 課程內容請參閱旨揭實施計畫。
(二) 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與創新中心「素養深耕的專業培力與課綱協作計畫」團隊,連絡資訊如下:
1、 連絡電話:02-2343-5570
2、 聯絡信箱:ntnuyt808@gmail.com
四、 檢送實施計畫及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輔導員名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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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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