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538號函辦理。
二、 旨案計畫以114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請鼓勵貴校符合資格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知能,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 報名資格:於國中各校取得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合格教師證之現職教師、或聘期3個月期以上之代理教師,除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能力認證,已於114學年度、或規劃於115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或具教授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之授課經驗者。
(二) 課程說明:
1、 以適用7年級之教材資源為主軸,每月於星期三下午及星期六上午規劃半日課程,每次研習時數4小時。
2、 每人限擇一場次(星期三或星期六)報名,如有重複報名情形,由主辦單位固定安排參與平日星期三之課程。
(三) 報名事宜:
1、 115年1月18日(星期日)前,開放符合資格之國中(部)教師自行線上報名,請依限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倘有餘額,將開放予114學年度於部定課程時間,每週於國民中學教授閩南語文課程逾3節課以上之教學支援老師參與。
2、 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之課務及假別,由任職學校核定,並請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相關聯絡資料(含手機、電子信箱),以免影響後續報名審核結果通知及研習證明資訊。
三、 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詢問:電話:04-22183840,電子信箱:taigi2023@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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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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