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本年度教職員文康聚餐活動援例依95年5月16日校務會議決議採處室聯誼方式辦理。
二、有關處室聯誼方式辦理文康活動相關說明如下:
(一)文康活動實施對象:編制內教職員工(含技工、工友、代理教師)。
(二)辦理方式:由各單位自行召集10人以上,於活動預計辦理前3日填妥申請表及參加人員名冊(如附件)(若搭乘遊覽車請辦理旅遊平安保險),送交人事室陳校長核可後辦理。
(三)經費核銷:每人文康活動費用1,000元整,活動結束後,請檢附發票(需開立統編74997304)、活動照片,送人事室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四)若於上班時間辦理,請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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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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