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程組助理
{{ $t('FEZ002') }} 教務處|
| 主旨: | 檢送「115學年度校本SEL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1份,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與,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署115年社會情緒學習資源中心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本署委託國立高雄師範大學(以下簡稱高師大)承辦本署社會情緒學習資源中心,為促進學校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研發實務取向的校本SEL友善校園方案、SEL融入學務工作、SEL融入班級經營、輔導活動、非正式課程、SEL校園文化、師生互動等,爰辦理旨揭計畫。 |
| 三、 | 計畫資訊如下: |
| (一) | 實施期程:社群運作以實施一學年為週期(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
| (二) | 申請對象: |
| 1、 | 教育部主管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不含特教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現職教師。對發展校本SEL友善校園方案有興趣之學校,願意參與專業研討與實踐之教師團隊。 |
| 2、 | 地方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若有興趣參與,可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不含特教學校)聯繫進行跨校協作,以「跨校」形式報名參與。 |
| 3、 | 法務部矯正署主管之少年矯正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現職教師。 |
| (三) | 申請形式: |
| 1、 | 以「校」為單位之校本社群或跨校社群皆可(每校限申請1件);若為「跨校」形式報名,請教育部主管學校代表申請。 |
| 2、 | 每一社群由5至10位教師組成,可包括校長、主任、組長、導師、各學科教師。 |
| (四) | 社群運作任務:發展校本SEL友善校園方案,運作經驗與實踐成果,可提供其他學校教師互惠參考。 |
| (五) | 社群運作機制:可依各校實際推動情形辦理,包括:專題講座、工作坊、讀書會、SEL融入學務、班級經營、師生關係與輔導活動方案之共備會議、教師專業反思與交流活動等。 |
| (六) | 經費補助:每一社群經費申請上限為新臺幣6萬元,實際補助金額視社群活動性質與次數而定。 |
| (七) | 申請方式:由社群召集人填寫申請表,即日起至115年7月3日(星期五)前,寄送本署社會情緒學習資源中心 (nknuedusel@gmail.com) ,由該資源中心聘請外部專家學者審查,經審核通過後通知申請結果。 |
| (八) | 其餘資訊請詳閱本案實施計畫。 |
| 四、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署社會情緒學習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方巧音小姐(07-717-2930 轉分機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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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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