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一)申請時間:115年12月1日中午12時至116年3月2日中午12 時止。
(二)申請對象:中華民國設有戶籍、有生涯探索需求之高中 職應屆畢(肄)業生,且年齡未逾22歲(計算至116年7 月31日),申請截止日前未滿18歲者需徵得法定代理人 同意。另116學年度將就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者及受 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 人員等不得申請。
(三)申請方式:青年研提為期2年之體驗學習企劃,於截止日前至青領計畫網站(http://ycnp.edu.gov.tw)完成申 請手續。
(四)審查方式:審查小組採輔導諮詢方式引導青年修正,再由委員依審查標準,就青年提交之最終企劃書予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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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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