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處室公告

【社團】113-1高一、二 社團轉社申請辦法及時程

{{ $t('FEZ001') }} 活動規劃組

{{ $t('FEZ002') }} 學務處|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高一、二 113學年度 第1學期 社團轉社申請辦法及時程

轉社流程

1

轉社單 索取

即日起至收件截止前

可至[學務處 前門 抽屜櫃]索取

2

收件時間

113年10月07日(一)08:00至

113年10月11日(五)12:45止

填妥轉社申請表交至[學務處 活動組 申請籃]

3

轉社結果公告(預定)

113年10月14日(一)

【注意事項】

  1. 轉社單需經申請人、家長、導師、新/舊社團社長、原社團指導老師簽名(社長名單 請參附件),並填妥資料 始得受理。未於時限內繳交申請表、簽名未齊全、字跡無法辨識等,皆不受理其申請。
  2. 收件不等於轉社完成,需視該社團人數缺額(各社團人數 請參附件),並依【新竹市立建功 高級中學學生社團活動課程轉社辦法】之規範抽籤決定。
  3. 如有符合以下說明者,原則上不予轉社:
    (1)校隊型社團參加競賽、演出等任務,無法轉社。
    (2)社團幹部有經營社團之任務,原則上不得申請轉社。
    (3)未依規定選社者,不得申請轉 社。若有特殊情形者,另案處理。
  4. 每人每學年以申請一次為限,為維持社團正常運作,若超過人數上限不得申請轉入,每個社 團轉入/轉出限五人(社團人數未達基本人數者,另案處理),並依【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學 生社團活動課程轉社辦法】之規範抽籤決定。
  5. 轉社結果公告:預定於 113 年 10 月 14 日公告,若結果公告時程有所更動,將於校網公告, 依活動組作業期程為準。
  6. 通過審核同意轉社者,請於 113 年 10 月 17 日至新社團報到上課,並遵守新社團管理規定。
  7. 若已繳交之原社團費用,通過審核同意轉社者應至原社團申請退費;原社團亦應依比例完成 退費。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10-04|

{{ $t('FEZ005') }} 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