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3月3日府人給字第1150041587號函辦理。
二、申請116年退休欲擇(兼)領月退休金者之教育人員,其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須達指標數85以上,且年滿55歲;又公務人員,其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須達指標數91以上,且年滿60歲。
三、 申請116年退休人員請填寫退休申請表並應檢附以下相關資料,於115年3月10日(星期二)下班前向人事室提出,逾期視為無需求:
1.歷年考核、敘薪通知書
2.各段經歷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3.聘書(含兼行政)
4.畢業證書
5.合格教師證(含試用教師證)
6.兵役證明等
四、申請退休人員應審慎考量退休規劃後提出,避免因考量不週造成預算溢編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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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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