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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建功高級中學

【公告】有關本校114年度公教員工身心健康檢查補助,請符合資格人員依說明規定完成預約、受檢及核銷作業。

{{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查本校本(114)年度公教員工身心健康檢查,健檢資格如下:本校編制內40歲以上之公教人員(含技工、工友,但不含學校契約進用人員,如代理教師或教保員)及在本校連續服務滿三年之約聘僱人員,每年補助1次,最高以4,500元為限。
二、本年度得補助之受檢人員計111位,請符合資格人員依「新竹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114年度公教員工身心健康檢查實施計畫」所訂合格之醫療機構預約,並於114年3月31日(一)前向人事室回覆健康檢查醫院(診所)預約情形,並請於114年11月28日(五)前受檢完畢。
三、為利本室按季辦理核銷作業,請受檢人員於114年3月31日(一)、6月30日(一)、9月30日(二)、11月28日(五)前檢附收據正本及申請書送交人事室辦理經費核銷事宜(補助金額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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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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